2024年6月11日,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干馏2#线移动颗粒床生产线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是:检修作业人员未按操作规程要求先吹扫、后置换、再检测,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的情况下违规打开人孔进行故障检查,一名作业人员窒息后,两名救援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定义出自《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者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注: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有限空间须同时满足3个物理条件和至少1个危险特征,即“3+1”条件。
(一)有限空间须同时满足
3个物理条件:
1.足够大到员工可以进入从事指定的工作;
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 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
(二)有限空间须至少满足
1个危险特征:
1.内部存在或可能出现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
2.内部存在或可能出现能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3.受限空间的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
4.存在任何其他已识别的严重安全或健康危害如缺氧、触电、高处坠落等。
(一)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作业方案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和审批不准作业;
(三)涉及气体和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未采取通风和连续监测措施不准作业;
(四)是未对作业人员履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手续不准作业;
(五)未经专人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准作业;
(六)是安全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准作业;
(七)未经过专项培训且合格的人员不准作业;
(八)未彻底清理残留物不准作业;
(九)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准备不到位不准作业;
(十)作业人员、工器具清点不清不准封闭出入口。
(一)必须办理安全许可审批手续;
(二)必须采取可靠隔断(隔离)和置换措施;
(三)必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四)必须保持通风设施的正常连续运转;
(五)必须佩戴气体监测仪;
(六)必须配备通讯联络工具,设置安全监护人并保持联系;
(七)必须按照作业标准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
(八)高处作业的有限空间必须设置逃生和应急救援通道;
(九)必须保持出入口畅通;
(十)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离。
撰稿:何玉红
校对:周煜皓
审核:王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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