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正式施行,这部关乎每个人健康权益的法律,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了更加明确、更具人文关怀的规定。作为乙类传染病之一的艾滋病,在新法框架下将如何开展防治?感染者的权益将获得怎样的保障?今天,让我们带您一起划重点!




根据新法,艾滋病仍被列为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新法在保持这一分类的同时,更加突出了“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强调既要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又要避免“过度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感染者正常生活的影响。
省疾控中心将按照新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疫情监测网络,优化随访管理流程,为感染者提供更为便捷、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一大亮点,就是极大地强化了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患者权益的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更严格

新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严禁泄露个人隐私。“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且相关信息不得用于传染病防治以外的目的。”这一规定为感染者的隐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屏障。
反歧视条款更明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患者——这一明确的禁令,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能够更自在地就医、工作和生活。
“歧视比病毒本身更可怕。”新法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反歧视宣传,营造更加包容友善的社会环境。



新法不仅明确了权利内容,还建立了更为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
如果您认为相关部门采取的传染病防控措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将严格依照新法规定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既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又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权益。




新《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省制定的《甘肃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5-2030年)》,也对未来的防治目标和措施进行进一步细化。从法律到条例再到地方规划,一套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更富人文关怀的艾滋病防治法律政策体系正在形成。


撰稿:赵天莹
校对:周煜皓
审核:何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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